方法的確認應廣泛全面,以滿足預定用途或應用領域的需要。方法確認人員應當記錄確認所獲得的結果、使用確認的程序、確認對方法是否適合于預期用途的聲明、需要時確認活動應包含對物品準備和物品的運輸儲存等領域。
下列試塊、試件和材料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:
(一)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;
(二)用于承重墻體的砌筑砂漿試塊;
(三)用于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;
(四)用于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;
(五)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漿的水泥、砂、石子;
(六)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、摻合料;
試驗員報考條件
1、高中(含中專)以上學歷在崗從事相關專業(yè)技術管理工作1年以上;
試驗員報考時間
參加每月考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