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既與國際公約接軌又體現國情 佟麗華認為,新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(guī)定了未成年人享有“生存權、發(fā)展權、受保護權和參與權”四項基本權利,這是對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》中兒童應享有的各種權利的高度概括,較好地體現了與國際公約接軌的立法思想。同時,又強調“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,*、社會、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”,體現了*的實際國情。 新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增加的“*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(fā)展特點給予特殊、優(yōu)先保護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”,佟麗華認為實際上也可以理解為公約中“兒童*利益原則”的體現?!拔闯赡耆瞬环中詣e、民族、種族、家庭財產狀況、宗教信仰等,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”,則較好地體現了公約中的“平等原則”和我國的憲法原則(第三條)。
二、體現了*為主保障兒童權利的原則 從某種程度上說,法律規(guī)定未成年人享有什么權利,并不是說兒童和家長可以干什么,而是*和有關*應該為保障兒童權利做什么。新未成年人保護法規(guī)定,“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*領導有關*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;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規(guī)劃以及年度計劃,相關經費納入本級*預算”,體現了以*為主保障兒童權利的原則(第七條)。佟麗華認為,像流浪兒童救助經費,兒童教育經費,以及省市級*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辦公經費等,都應該納入*預算。 另外,“社會保護”一章,實際上也較好地體現了*的責任。
三、更加關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生命和健康最重要,是未成年人保護的一個核心思想。新未成年人保護法規(guī)定,“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互相配合,保證未成年學生的睡眠、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,不得加重其學習負擔”(第二十條)。佟麗華認為,這里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“娛樂權”問題,也就是說,要保障兒童的休閑和娛樂時間。過去人們常說,小孩應該天天刻苦學習,為長大以后的快樂生活做準備,這種提法是不對的,小孩的生活也應該快樂,至少在學習和體育鍛煉之外,應該有娛樂的時間。 這次修法重點關注了校園安全問題(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)。如規(guī)定有關*要“制定應對各種災害、傳染性疾病、食物中毒、意外傷害等突發(fā)事件的預案,配備相應設施并進行必要的演練,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?!辟←惾A認為這是一條很有針對性的條款。近幾年發(fā)生的校園安全事故中,很多學校由于沒有相關的安全制度,沒有應對各種災害的預案,出了事就慌了手腳,結果造成了完全可以避免的傷害。
四、關注未成年人的成長環(huán)境 除了規(guī)定有關*要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外,新未成年人保護法還對生產、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、藥品、用具和游樂設施等作出明確規(guī)定,并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。 特別是這次有五個條款關注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問題(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、第三十六條)。佟麗華認為,這些條款不僅要解決未成年人“不上網干什么去”的問題,還提出要為“綠色上網”提供免費或優(yōu)惠條件。明確要求*采取措施,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。對網絡信息、電子游戲的內容以及出售、出租等都作了規(guī)定,并明確規(guī)定中*周邊不得開設經營性網吧。用五個條款關注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問題,的確是一個非常大的比重。
五、關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留守兒童的保護問題。第十六條規(guī)定,“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(jiān)護職責的,應當委托有監(jiān)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(jiān)護。”佟麗華認為,這里應該注意兩點:一是被委托人應該有監(jiān)護能力,一些上了歲數的爺爺奶奶連自己都照顧不了,顯然是不適宜作為監(jiān)護人的;二是必須“委托”,明確了父母的責任。 流浪兒童的救助問題。規(guī)定民政*應當對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落未成年人實施救助,公安*等應當護送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場所,孤兒等未成年人由民政*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(yǎng)(第四十三條)。佟麗華認為,此舉將有效遏制成年人操縱未成年人乞討等現象。
六、強化了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新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,在司法活動中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,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,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(第五十一條)。佟麗華說,在司法實踐中,一些家庭困難的未成年人常常因為經濟原因交不起訴訟費,請不起律師,只要未成年人需要,法律援助機構或法院應該為其提供法律援助。 公安機關、人民檢察院在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,詢問未成年證人、被害人,應當有監(jiān)護人在場(第五十六條)。佟麗華認為,這一條款能夠有效防止刑訊逼供和誘供現象的發(fā)生,也可以避免今年發(fā)生在安徽巢湖的四位未成年學生屈打成招的重大冤案。
七、明確了相關處罰措施 佟麗華認為,法律上禁止的有關條文,如果沒有罰則的話,就會使有關法律成為一紙空文。這就是所謂的法律“道德化”傾向。原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關法律責任,都是參考其他法律施行的。比如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中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條文,但沒有具體罰則,導致有關*在處理時無法可依,只好不作處罰。最近商務部出臺了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有關處罰規(guī)定,但向未成年人售煙問題仍沒有得到解決。實際上,煙比酒對未成年人的危害更大。對此,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,在“法律責任”一章明確了有關處罰措施。
摘自:《*教育報》2006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