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調劑的原則和條件
?。ㄒ唬┱{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;
(二)已進入首批面試名單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;
?。ㄈ﹨⒓诱{劑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;
?。ㄋ模┥暾堈{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(guī)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;
?。ㄎ澹┥暾堈{劑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*合格分數(shù)線和擬調劑職位的*合格分數(shù)線。
二、調劑程序及資格審查
?。ㄒ唬┛忌鷱募慈掌?,可以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()或*公務員局網站(),查詢調劑職位、調劑人數(shù)、考試類別、資格條件等。
(二)網上遞交調劑申請,2010年1月15日8:00至1月17日18:00期間,考生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調劑網頁(),填報申請調劑的相關信息。考生對調劑職位所需專業(yè)、學歷、學位、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,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(lián)系。在遞交調劑申請時間結束之前,考生可以改變申請調劑的職位。
?。ㄈ┱{劑職位的資格審查,2010年1月18日8:00至19日18:00,招錄機關對報考本機關(單位)的調劑申請進行資格審查。資格審查時,招錄機關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。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,按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的成績排序。調劑審查合格的人數(shù)達到規(guī)定的調劑人數(shù)后,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人員做資格審查。
三、查詢調劑結果
調劑結束后,將形成進入面試和專業(yè)科目筆試的人選名單,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和*公務員局網站上統(tǒng)一公布。2010年1月22日之后,考生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調劑結果。
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*公務員局
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
備注:關于調劑原則*條中“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”的解釋。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公務員招考中,考試類別分為兩類,分別是“省級(含副省級)以上綜合管理類”和“市(地)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(zhí)法類”,它們的考試內容不同。由于不同考試內容的成績不具有可比性,因此在調劑時,只能在考試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。比如,報考中央機關職位的考生,成績高于合格分數(shù)線但沒有進入首批面試名單,則可以參加中央機關職位或省級直屬機構職位的調劑,但不能參加市(地)級和縣級職位的調劑。